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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治意识——我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21-12-02     作者:     访问量:764次   分享到:

学习宪法内容

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为弘扬宪法精神,本周,我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,校园网站宣传营造“学宪法、讲宪法”的学习氛围;各个班级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,同步参与全国中小学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和“学习宪法”主题班会;邀请专业律师开展宪法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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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开展“宪法晨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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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开展“学习宪法”主题班会

宪法宣传周活动使师生深入了解宪法,尊崇宪法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增强法治观念,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坚实基础。

普及宪法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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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生活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,知法懂法更是每一位当代青年应有的核心素养。为增强我校学生法治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学生法治素养,12月1日下午,特邀请我校法律顾问、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刘晶律师为我校八年级全体师生作了题为《学法、懂法、做一名守法的好少年》的宪法知识讲座。讲座由行政事务中心主任何露主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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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律师讲到,近年来,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,不仅案件数量急剧增加,而且青少年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,犯罪年龄相对提前,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他从法律对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入手,使同学们知道每个人从出生起就享有了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,并了解学习宪法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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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律师从大量未成年犯罪的案例中抽丝剥茧,与同学们一起分析了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成因及犯罪特点,并共同探讨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。他认为,自我教育和自我规范是关键。青少年要进行自我规范教育,努力积极向上,奋发图强,力除影响自身发展的十大弊端,即娇、奢、惰、骄、贪、散、假、妒、黄、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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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讲座向同学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知识的窗口,相信通过此次宪法知识的学习,我校学子将更加厚植家国情怀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公民,将宪法植入每位师生的心中。刘律师希望同学们不仅要了解宪法、尊重宪法,更要学会不断提升自我修养,善慎独、慎交友、立大志,从自身和校园生活实际出发,领悟宪法精神,增强法治意识。

 专家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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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晶,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,曾在中学及大学任教。现主要从事经济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工作。热心公益活动,常年担任陕西省广播电视台《说法时间》节目嘉宾,《工人日报》法律维权律师,西安市长安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公益值班律师,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。